随着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响起,近日,有关部门和各市地、直管县(市)向省政府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与以往不同,今年各单位目标责任书首次公开,彰显了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这场硬仗决心的同时,也便于全民参与和监督。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全省各厅局立下的“军令状”都有哪些内容。
【商务厅】
城区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2016年7月10日起,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施工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制砂浆。
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渠道成品油,并牵头取缔黑加油站(点)。2016年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储油库、加油站,依法实施停业整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吊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资质。
严格车辆拆解,提升拆解效率,强化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管。
【住建厅】
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
根据责任书内容,住建厅需完成6786个建筑施工场地以及本系统所有施工场地的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2016年7月10日起,责令未达到“六个到位”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不得开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建筑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改。责令未取得 营运资质的运输单位,所有运营运输手续不全、达不到密封运输标准、未安装实时在线定位系统的车辆,一律不得从事渣土等物料城区运输业务。从2017年开 始,责令本行业监管的未经检验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开展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6年8月30日起,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场扬尘治理必须达到《河南省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规定标准,对不达标露天堆场业主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道路扬尘方面,城市主干道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次干道和城乡接合部路面积尘不得超过15克/平方米。
【交通运输厅】
新增清洁能源公交车要达80%以上
根据交通运输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自2016年7月10日起,全省道路施工场地未达到“六个到位”的一律不得开工;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一律停工整改。对连霍高速河南段、京港澳高速河南段等改扩建高速区段等大型道路建设施工工地,实施重点监督管理。
2016年10月底前,对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或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油罐车,依法实施停业整改;完成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从2017年开始,未经检验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开展施工作业,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实施营运客货车辆、城乡公交车辆油改气工程。2016年新增公交、出租、物流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分别达70%、80%、60%以上,单位周转量能耗较2010年下降6.5%以上。
【农业厅】
基本消除秸秆焚烧现象 努力实现“零火点”
牵头做好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2016年全省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基础好的地方达90%以上,努力实现全省“零火点”目标,基本消除秸秆焚烧现象。督促各地制订秋收期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并督导落实。
【环保厅】
今年完成所有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
完成所有工业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2016年7月底前,督促各地、相关省直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2016年9月底前,督促各地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当启动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时,依照职责,做好督导落实工作。
今年10月底前,督促完成所有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地方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完成1435台耐材、石灰、有色金属冶炼、铝压延加工、刚 玉、玻璃制品等行业炉窑及59台砖瓦炉窑的废气提标治理;完成对全省6463家重点涉气企业和2741家涉气“小散乱差”企业的梳理分类、综合整治。督促 完成1924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完成非电行业2801台燃煤锅炉提标治理。完成15家石油炼制、159家石油化学、245 家表面涂装、157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
今年年底前,督促完成所有地方燃煤发电机组全部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所有涉气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完成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发放,完成京津冀大气传输通道城市的钢铁、水泥等主要“高架源”企业排污许可证发放。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期间,协同工信部门督促全省187家水泥、19家钢铁、96家铸造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公安厅】
全省淘汰20.9万辆黄标车、19.3万辆老旧车
根据公安厅提交的目标责任书,2016年7月10日前,完成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的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无牌照、无资格的运输车辆,查处无密封措施的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2016年10月底前,指导各地淘汰20.9408万辆黄标车、19.3533万辆老旧车。
指导、监督各地落实黄标车和高污染车辆限行区域、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应急措施和城区内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落实;配合农业等部门开展环境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蓄意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环境等违法行为。
【水利厅】
核查602个水利工程工地 不达标一律停工
2016年7月10日前,督促指导本系统602个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核查,责令所有未达到“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整顿。制订本 系统重污染天气扬尘控制方案。2016年7月底前,组织指导本行业制定水利施工工地停工清单;2016年9月底前,督促地方水利部门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实 施方案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