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日照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治理标准》发布,以进一步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治理工作,保持良好的城市环境卫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规定要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具有完善的减少粉尘排放,限制废水、废浆排放,实现废水、废浆和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综合方案并加以实施。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厂区门前区域应符合环境卫生、绿化等要求,并应设置专门的车辆冲洗设备,保证出厂车辆整洁卫生。
生产区域的粉料仓扬尘点应配备收尘装置,骨料堆场应进行封闭,扬尘区域应安装降尘装置(如喷啉装置等)。
预拌混凝土搅拌区和称量区应设置冲洗设施,冲洗废水应通过专用管道进入废水处理系统。混凝土搅拌主机应配备清洗设施,卸料口应设置防止混凝土喷溅的设施。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设置废水沉淀池,对生产性废水实行多级沉淀,实现对废水的循环利用,减少外排现象。
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应配备砂石分离机,对废弃混凝土进行砂石分离,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制定相应的运输管理制度,原材料运输过程中应遮盖或者封闭。原材料的运输、装卸和存放应采取降低噪声和粉尘的措施。
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无明显可见扬尘,运输车辆应安装防撒漏装置,防撒漏装置中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运输完毕后应立即清洗罐体,产生的废水、废浆应及时回收处置。
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对产生粉尘排放的设备设施或场所进行封闭处理或安装收尘装置,采用低粉尘排放量的生产、运输和检测设备,利用喷淋装置对砂石进行预湿处理。
生产预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水、废浆应经分离后回收使用,经沉淀或压滤处理进行资源循环利用。废弃的新拌混凝土可用于成型水泥制品,或通过砂石分离机进行分离,分离出的浆水要集中入池,分离出的砂石应循环利用。混凝土试块、硬化的废弃混凝土宜采取再生利用措施,不得随意向外丢弃,防止污染环境。
预拌混凝土产生的废水、废浆不宜用于制备预应力混凝土、装饰混凝土、高强混凝土和防腐蚀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