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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以点带面建设“海绵城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建材报 董书浩
核心提示:近日辽宁大连已进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并在庄河选定21.8平方公里区域先行先试。试点不仅为大连的绿色发展探索了新路,其建设经验还将在全国示范。

据记者了解,近日辽宁大连已进入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并在庄河选定21.8平方公里区域先行先试。试点不仅为大连的绿色发展探索了新路,其建设经验还将在全国示范。


“海绵城市”就是指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蓄存的水可以释放利用。2009年,大连市就启动了“海绵城市”的课题研究,并在部分区域进行尝试,庄河昌盛“海绵城市”综合示范区即是其中之一。该示范区在解决水体黑臭、土地盐碱化及内涝等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


庄河是大连城市水源地,每年为大连供应2/3的城市用水。据相关人士介绍,“海绵城市”建设将有效地保护水源地,确保大连300万居民的饮水安全,同时能缓解庄河市的城市内涝等民生问题。据了解,对于庄河市正在建设的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海绵城市”还将提供绿色基础设施,并积累新型城镇化经验。此次庄河市有21.8平方公里区域纳入试点,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8.9%。试点项目分6大类54个示范项目,其中包括海绵型建筑与小区类、海绵型道路与广场类、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类、海绵型公园和绿地类、管网建设类、能力建设类等。项目总投资28.98亿元,约60%的资金将采取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筹集。


目前,大连“海绵城市”试点已完成组织架构及协调机制,制定了费价、补贴等政策。未来2年内,将通过“技术+资本”的创新运作模式、“合同管理、按效付费、绩效考核”的新型管理机制确保项目高效持久运营。大连计划于2018年完成试点区域的“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内75%的雨水将实现就地吸纳和利用;到2020年,全市及所辖市(县)城市建成区2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达到“海绵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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