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增强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6月6日,珠海市住规建局发布通知称,将于本月14日-16日开展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质量活动情况大检查及建材打假行动。
据介绍,检查的范围包括珠海市在产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共计25家。将对这些企业的混凝土生产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并重点检查企业原材料采购合同、原材料进厂检验、混凝土出厂检验、岩石立方体抗压强度自检情况、预应力混凝土用砂质量控制情况及现场考核情况等,并将抽样检查原材料,尤其是砂、石、粉煤灰、水泥、外加剂与矿粉等。
对在此次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小组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符合不良行为认定标准或不良记录条件的,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如被查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取得相应资质、超越资质证书范围生产或将资质证书转让或租借他人使用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据相关规定处3万元的罚款:使用未经处理或者经处理不合格的海砂的或使用立窑水泥或者袋装水泥生产预拌混凝土的预拌混凝土的生产企业,将被整改并处5万元的罚款。此外,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未为出厂的商品混凝土出具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的,将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使用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供应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商品混凝土的,将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