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5月22日收到独立董事李瑮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李瑮蛟先生自2010年6月3日起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职务,鉴于李瑮蛟先生连续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关于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其本人请求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亦辞去公司本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李瑮蛟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李瑮蛟先生辞职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李瑮蛟先生的辞职自2016年5月22日起生效。公司已于同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的议案》,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李瑮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独立公开,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李瑮蛟先生任职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