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广州市国税局向媒体通报,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近期在公安机关协助下,成功查处一起特大逃税案。
据广州市国税局介绍,两家涉案企业广州市C混凝土公司(以下简称“C公司”)、Z混凝土公司(以下简称“Z公司”)采取账外经营方式,隐瞒收入达8.8亿元。广州市国税局依法对两家企业做出补税、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1.59亿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依法强制执行入库税款2400多万元,并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审理。最终,涉案人员李某等24人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及逃税罪等,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账外经营九成收入不报税C公司和Z公司是如何做到隐瞒收入的呢?
广州市国税局稽查局透露了这两家涉案企业为逃避税收进行账外经营的手法:它们委托记账公司为其代理做账业务,但仅对少量业务正常纳税申报,营造企业经营规模较小的假象,但私底下再另行设立财务核算办公场所,另行设立账目、聘请财务核算人员,建立起整套业务核算流程,并用未向税务机关报备的银行账户和私人账户收取货款。
从2010年3月至今, C公司和Z公司通过账外经营共隐瞒8.8亿元的销售收入,已申报纳税的收入只占其总收入的10%左右。
公安协查牵出疑点隐瞒收入多年,这两家公司的逃税行为又是如何被发现的呢?
不久前,广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查办增城区某犯罪团伙案件的过程中,发现C公司、Z公司存在巨额逃税嫌疑,遂按照税警协作工作机制,向广州市国税局东区稽查局发函,请税务机关对两公司税收情况予以协查。
接到协查函后,广州市国税局迅速行动,通过对征管台账、征管系统等软件中调取两家公司的涉税信息等相关资料,发现C公司和Z公司均具有账外经营的条件和空间:都是以生产混凝土为主业,上游企业为水泥、沙石和添加剂等原料供应商,个体户居多,经营中不提供发票;混凝土产品主要提供给进行道路施工、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的施工队,对方也不需要卖方提供发票。
随着调查的深入,检查人员发现,两家企业的申报情况与其实际经营情况差异较大——两家企业存在重大逃税嫌疑!
违法行为浮出水面立案稽查随即展开,业务骨干被抽调组成两个税务稽查专案小组,税警联合专案组达成一致,决定将查办“火力”集中在获取和查证企业生产数据和发货数据、购销双方交易数据、两企业当期发生的真实销售收入,以及企业真实资金流方面。
紧接着,税警联合专案组对两企业实施突击检查,查获扣押涉案企业大量财务账册资料和电脑等电子设备。面对房间中堆积如山的企业财务单证、送货单和各类资料,检查人员夜以继日,梳理出大量高价值的数据信息。
在对两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业务员和财务人员开展询问的同时,专案组人员也对两家企业的上游供应商、下游供货施工工地逐一实施外围调查。经过专案组的不懈努力,C公司、Z公司通过账外账方式隐瞒收入、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最终得到核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