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彰化地检署侦办海砂掺混合砂作建筑原料案,查出县內一家混凝土公司未经客户同意,将海砂掺入混凝土,供应多项公共工程。
彰化地方法院检察署今天表示,检察官吴怡盈去年指挥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总队,跟监搜证砂石厂、混凝土厂业者,发现上游龚姓、丁姓等业者在云林县麦寮乡海域,以合法掩护非法,利用抽砂船违法抽取海砂,再转售给中部地区砂石厂、预拌混凝土厂、建材行牟利。
全案扩大侦办,彰化地检署再查出建彰混凝土公司未经业主、监造人员、营造公司同意,以掺有海砂的细砂做为混凝土粒料,也掺入成本较低的炉石、飞灰等胶结材料取代水泥,用与送审资料不符的配比,来制作混凝土,大幅减少成本较高的水泥用量。
彰化地检署表示,掺有海砂、炉石、飞灰的混凝土原料,供应“陆军埔尾营区新建工程”、“国立北斗家商实习辅导大楼新建工程”、“旧眉排水护岸应急工程”等公共工程,涉有欺诈等罪嫌。
彰化地检署表示,承办检察官吴怡盈12日以有串证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建彰混凝土公司刘姓品管课长、埤头厂陈姓厂务经理获准。全案指挥彰化、南投、保七等警调单位扩大侦办上、下游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