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底,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同意龙泉市五鑫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干混砂浆及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综合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布点,龙泉市将新增1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目前全市达到3家。
龙泉市五鑫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是龙泉市招商引资企业,2013年6月25日通过龙泉市招商引资项目论证小组论证(龙论组【2013】22号),于2014年3月18日与浙江龙泉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招商引资合同(合同编号20140002)正式入园。根据龙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泉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的通知》(龙政办发【2014】111号)文件的要求,龙泉市城市总体规划用地范围内和工业园区(不含农民联建房)的建设工程,从2015年1月1日起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在上述范围内全面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为了顺利实施“禁现”的目标、推进龙泉市经济建设的发展,鼓励企业有序竞争。2016年3月17日,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派驻第六纪检组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为该公司的规划布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会议确定会议备忘录(2016)13号,同意龙泉市五鑫混凝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干混砂浆及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综合体生产线建设项目列入“十三五”规划布点,选择在龙泉市低丘缓坡开发一期E-15号地块规划布点,并报请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复,经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丽经信墙散[2016]25号)批复,项目规模、产能、地点等符合《丽水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2015-2020年)发展规划》有关布点要求,同意列入规划布点,现该企业正在着手办理相关合法手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