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1日在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表示,随着新三板逐步发展,挂牌公司的规模和数量得到了提升,目前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到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制度正在研究当中。当前一些互联网媒体在报道股转公司挂牌公司时存在一些问题。
张晓军表示,2013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当时明确,股转公司是为创业型、创新性、成长性等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达到股票发行条件可以转入交易所进行交易。
随后,证监会答记者问提出,全国股转系统的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但转板上市的前提是挂牌公司必须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在股本总额、股权分散程度、公司规范经营、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方面达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