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收到董事高希文先生和薛金华先生的书面辞职函。高希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薛金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自 2016 年 3 月 29 日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自 2016 年 3 月 31 日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高希文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薛金华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高希文先生和薛金华先生及两位先生的直系亲属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