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里搅拌机声音嘈杂,噪声扰民?搅拌现场烟尘滚滚,粉尘污染让人忧?这些“工地顽疾”或将很快得到有效遏制。记者23日从市工信委获悉,《南宁市推广使用预拌砂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人士可于2月29日前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是实施清洁生产、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减轻劳动强度、实现建筑施工现代化和文明施工的有效手段,对加快散装水泥发展、减少城市噪声和粉尘污染、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意见》,南宁市将按照先试点后推广,先中心城区后向外辐射的原则,分阶段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逐步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据悉,第一阶段为从通知之日至2016年12月31日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试点阶段。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属于政府性资金投资的新开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其他新开工建设项目鼓励使用预拌砂浆。
根据《意见》,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扩大阶段。青秀区、兴宁区、江南区、西乡塘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县、南宁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属于政府性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全部使用预拌砂浆,其他新开工建设项目鼓励使用预拌砂浆。
《意见》也对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点工作进行了规划。根据南宁市建设市场需求,至2020年底,全市预拌砂浆生产设计能力合理规划在650万—750万吨以内。各有关部门应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预拌砂浆产业,培育一批骨干企业,逐步形成与预拌砂浆应用市场相匹配的生产规模。城区单个干拌砂浆生产企业年设计能力不低于30万吨,县域企业不低于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