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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不禁止安徽海螺收购巢东股份水泥资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2-1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安在线
核心提示:2月15日晚,海螺水泥和巢东股份同时发布公告称,近日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决定通知》,对海螺水泥收购巢东股份水泥资产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可以实施集中。

2月15日晚,海螺水泥和巢东股份同时发布公告称,近日获得商务部反垄断局的《审查决定通知》,对海螺水泥收购巢东股份水泥资产案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可以实施集中。


2015年10月26日,巢东股份公布重大资产重组草案,拟将水泥业务相关的全部资产与负债出售给公司第二大股东海螺水泥的全资子公司巢湖海螺,由对方以现金11.14亿元向巢东股份支付对价。


截至目前,《资产转让协议》所涉标的资产交割条件已全部达成,巢东股份将与海螺水泥办理资产交割和过户有关工作。


过户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类金融服务业,公司也将更名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简称由“巢东股份”变更为“新力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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