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新墙字〔2015〕4号)文件发布以来,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改办为全面促进该市干混砂浆行业升级、加强认定工作管理,开展了多项工作,以保障文件的贯彻执行。
一是多种方式宣传新文件。通过召开干混砂浆行业座谈会,深入生产企业发放政策规范文件及报送建设信息等多种方式,宣贯《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共计走访企业60家,发放文件近60份,召开行业交流座谈2次,报送建设信息2篇。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推进文件认知度。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改办特邀请自治区墙改办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召开乌鲁木齐聚合物干混砂浆行业技术规范培训大会。会上,自治区墙改办领导和相关行业专家对《关于聚合物干混砂浆认定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共计培训68个企业的68名技术负责人,使企业对新认定标准有了更深刻更具体的了解,为企业进行升级改造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深入企业,督促升级改造。乌鲁木齐市建筑节能墙改办多次深入干混砂浆企业,了解企业升级改造及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邀请专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解决,查找企业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现已有20家企业根据文件要求,安装了除尘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