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达标县(乡镇)公示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推进预拌混凝土下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商务发〔2014〕140号)精神,经江山市商务局、温岭市发改局申报,省散装办对第一批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县(乡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验收,确定江山市、温岭市等9家单位为第一批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达标县(乡镇),拟由省商务厅予以通报表彰。为增强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达标县(乡镇)创建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性,现将拟表彰的单位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敬请各方广泛监督,如有需要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向省商务厅商发处或省散装办书面或电话反映。
省商务厅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68号。联系人:潘国帅,电话:0571-87057568;
省散装办地址:杭州市学院路60号3号楼五楼。联系人:佟大行,电话:0571-88862638。
附件:第一批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达标县(乡镇)名单
浙江省商务厅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
第一批浙江省预拌混凝土下乡试点达标县(乡镇)名单
一、试点达标县(市)
江山市、温岭市。
二、试点达标乡镇(街道)
1.江山市四都镇、清湖镇、碗窑乡、贺村镇、双塔街道;
2.温岭市松门镇、大溪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