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福州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发布第三轮简政放权成果,共取消、下放100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取消、合并28个审批事项办理环节。
其中,取消49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包括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等事项;下放51项市级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如将出海船舶户口簿核发、出海船民证核发下放至沿海县(市)区公安派出所、将部分核准权限下放至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提速。
同时,合并12个、取消16个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取消108项审批事项的140份申请材料。如:“白蚁防治服务机构备案、散装水泥使用备案”取消了现场勘察环节;将气象局的“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地建设工程审核”并入发改立项审批阶段;将市场监管局的“餐饮服务许可、食品流程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取消了部分事项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改为部门内部流程。
此外,另有33项审批服务事项推行“市区同权、多点办理”。如,对涉及总部经济、连锁企业和分支机构的审批,食品生产许可、餐饮服务许可等事项等实行多点办理,免于奔波于各县(市)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