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抚州市散办全权委托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设计院对抚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的产品和原材料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共检查了全市(不包括南城县)19家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检查内容为预拌混凝土产品(检测项目:立方体抗压强度、拌合物坍落度),原材料--粉煤灰(检测项目:细度、烧失量、需水量比),矿渣粉(检测项目:比表面积、流动度比、活性指数),外加剂(检测项目:减水率、抗压强度比)。
此次监督检查预拌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测采取非统计法评定,预拌混凝土产品检测结果很不理想,有部分企业立方体抗压强度实测值出现强度合格评定系数不足,被判为不合格;出厂坍落度控制较差,有少部分企业坍落度实测值未控制在设计值之内,被判为不合格;原材料检测结果基本符合行业现状,总体质量一般,部分被检生产企业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存在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的情况,粉煤灰质量主是细度不合格,矿渣粉质量主要7d活性指数项目不合格,外加剂质量主要是抗压强度比不合格。
此次抽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产品质量控制水平较差、质量不稳定。企业对产品质量控制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企业产品富余强度不足,出厂坍落度控制较差,存在较大的质量隐患;二是进场原材料质量把控有待提高。原材料控制把关不严的现象仍然严重,没有严格按照质量保证体系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检验的项目和频率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内部试验室建设和管理混乱。内部试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管理、混凝土试块的养护、原材料样品的保管等不规范、不到位、不严格现象普遍存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合理、不到位;混凝土配合比设计不科学、内部试验室人员配置偏少、培训不落实、操作不规范、业务不熟悉等现象仍然存在。
针对此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抚州市散办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将检查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在系统内进行了通报,对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分别进行了约谈,要求各县散办、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江西省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程》的要求,分析查找原因,进行整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加强内部试验室建设,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加大对进场原材料的监督检查和检查频率,确保进场原材料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各县散办要针对辖区内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和原材料质量现状,督促企业开展调查研究,查找原因,杜绝质量隐患,促进预拌混凝土行业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