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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中国水泥企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8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随着中国倡导“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稳步推进,同时,为了化解国内水泥产能过剩的矛盾,也为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中国水泥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择机新建水泥生产线。但有的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受种种因素影响并不稳健,甚至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随着中国倡导“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稳步推进,同时,为了化解国内水泥产能过剩的矛盾,也为了企业自身的发展,中国水泥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在世界各地择机新建水泥生产线。但有的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受种种因素影响并不稳健,甚至具有一定的投资风险。


笔者近期因国际水泥业务拓展、建设需要,分别与中亚、非洲、东南亚等国的合作方、政府部门就新项目的建设进行了深入广泛的沟通、交流,现将中国水泥企业“走出去”的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风险做如下提示,供同行参考:


1、 投资目的地国的政治稳定性。许多国家都有若干党派、各种宗教组织、反政府武装,国内各种势力的矛盾交织,政府对各种势力的控制力差强人意,从而导致国内政治稳定性较差。已有走出国门的水泥企业,在东南亚、中亚地区因国内势力的争斗而被迫停工甚至被迫撤出的先例。因此,对拟在国外进行投资的水泥企业,一定要关注、研究、分析投资国的政治风险。


2、 投资目的地国的政府廉洁程度。无论是中亚、东南亚,还是非洲地区,许多国家的政府腐败程度较为严重,拜会政府官员、进行项目各种审批手续都要送礼,否则,可能给项目的推进带来种种意想不到的困扰,也会大大增加项目的投资成本。因此,中国水泥企业在国外选择项目时,对投资国的政府廉洁情况不可不察。


3、 劳工配额。为保护本国人的就业机会,中亚及非洲的许多国家,对外来劳工的配额管理很严,而为了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及建设进度,“走出去”的水泥企业,其水泥建设项目均由中国本国的知名企业总包,故在项目建设期会有大量的中国劳务人员进入投资国,提醒“走出去”的企业须依项目建设进度,提前申请好劳工配额,否则,可能因国内人员不能按时出国而拖延工期,从而增加项目投资成本。而项目建成后的一、二年内,应尽快培养当地人才,未来中方留下的人员最好不超过员工总数的15%。


4、 税务风险。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税务管理混乱,许多贸易行为(包括服务贸易)没有发票,而“走出去”的许多水泥企业又往往是上市公司及股份制企业,财务管理必须透明、公正、严谨,因此,对上述贸易行为,最好能透过所在国的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以保证投资的合规性,避免税务风验。


5、 合作对象的选择。为了尽快与所在国的政府部门建设联系,取得所在国政府的支持,以此取得所在国的投资优惠,“走出去”的水泥企业有的会透过中介人或中介机构引荐、撮合所在国的合作对象,但有的中介人或中介机构为了获得不菲的中介费用,其所推荐的合作对象的经济实力及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可能并非如中介所言,如合作对象选择不当,不仅不能获得所在国政府的优惠,而且很可能使项目的批准时间大大延长,甚至不能取得项目批文,从而带来投资风险。因此,“走出去”的水泥企业一定要“擦亮眼睛”,对合作对象要多做调研,不能操之过急。


6、 国内水泥同业的相互合作。随着中国水泥企业“走出去”的力度加大及步伐加快,有的投资目标国的一个项目会出现几家中国水泥企业争取的情况,而所在国的合作方大多均是以其取得的矿山、土地使用权证、项目批文等资产出资,而新项目建设的费用大多全部均由中企承担。在国外,一般上述资产的取得成本非常低廉,按其资产价值,国外合作方在合资公司中所占的股比应该在10~20%左右 ,但因中国企业的相互争取,使得国外合作方在合作公司的股权比例要求大幅提高。另外,在有些国家,中国水泥企业已出现重复投资的情况,使得未来的水泥市场愖忧!笔者不希望中国水泥企业在“走出去”的同时,将水泥市场的竞争局面由国内带到国外。为此,笔者建议“走出去”的中国水泥企业应相互合作,加强项目信息的互通互享,对项目的选择彼此能够理性,而不要把利益拱手让给“外人”。


7、 尊重当地习俗及宗教文化,加强与外方管理人员及员工的沟通。据笔者了解,许多国家虽人口较少,但种族及宗教种类较多,文化差异较大,因此,“走出去”的水泥企业对目的地国的文化、习俗必须做好功课,与各民族、各种宗教文化和谐共处,才能避免种种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必须避免中方人员心理上的优越感,善待外方人员,给他们空间,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消除心理上、文化上的差异,也可以通过交流,彼此学习双方的语言,真正理解双方的想法。否则,轻则降低管理效益,从而减少投资收益;重则使双方员工产生隔阂,使公司的管理举步维艰。


8、 做些公益事业,回报当地社会。笔者建议,“走出去”的水泥企业应该适当考虑给予项目所在地政府一些公益赞助,这样可以大大改善中企与政府部门的关系,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为项目来的运营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此,海螺的做法值得借鉴。


关于投资目的地国的投资法规、优惠政策、汇率政策笔者在这里不做描述,可在中国商务部编写的《国别投资指南》中查询。


为了有效降低、规避中国水泥企业“走出去”的风险,避免“走出去”的水泥企业因相互争取项目而增加投资成本,共同提高“走出去”的水泥企业的投资回报,笔者在此有一个想法:可否由想走出国门的水泥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一家专门从事国际水泥业务投资的股份公司,参与其中的各个投资方依出资比例在该公司中享有股份,然后,由该公司统一对外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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