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省安监局日前下发的《关于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质量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兰州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存在部分施工项目“未批先建”,混凝土表面有蜂窝麻面、修补现象等多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明确要求,将对未认真整改、隐患未消除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
《通报》指出,6月2日至6月16日,省住建厅、省安监局、兰州市城建局、兰州市安监局联合对兰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施工安全质量工作情况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各类问题307条,累计下发整改通知书8份。
发现五类问题部分项目“未批先建”
1.建设程序方面:部分施工项目迄今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部分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变更未取得相关手续;监理单位部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未取得相关手续。
2.安全管理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批签字不全;未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台账,基坑支护安全专项方案内容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3.施工现场安全方面:基坑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帽不规范;配电箱内接线不符合要求,未接PE线,未装漏电保护器;部分脚手架未按实际材质进行验算,架体缺少安全网和护身栏杆;钢筋加工厂储物间内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不符合要求。
4.起重机械方面:汽车吊限位装置缺失,吊钩表面有焊接现象;龙门吊保险设置不合理,使用不规范;龙门吊轨道锚固方式不合理,部分螺栓未紧固,上人爬梯设置不合理、无护栏。
5.施工质量方面:未落实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质量、技术培训制度;混凝土表面存在蜂窝麻面,修补现象;盾构施工,管片遇水膨胀止水条粘贴不牢,管片拼装错台超限。
《通知要求》,对不认真整改的项目责令停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