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住建委联合市环保局于7月1日发布市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中对混凝土搅拌站厂区、设备设施环境、生产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结合《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及管理技术规程》(JGJ/T328-2014)以绿色星级标准打造新型环保型混凝土搅拌站,严控厂区内生产时段无组织排放总悬浮颗粒物的1h平均浓度标准,规定搅拌楼的计量层、搅拌层不应大于800μg/m3、骨料堆场不应大于600μg/m3、搅拌楼的操作间、办公间和生活区不应大于250μg/m3。
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按照省大气办、市规委会要求,2015年6月底全面摸排混凝土搅拌站情况,制定推进工作实施意见;第二步责成辖区内的混凝土搅拌站按相关要求编制整治计划,通过5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整治,落实整治要求;第三步2015年12月底对完成整治任务的混凝土搅拌企业,由企业向申请牵头部门(市区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牵头部门为市住建委)申请验收后,由牵头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完成整治任务的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环境整治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