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预拌混凝土具有产品质量好、材料消耗少、工效高、成本较低,又能改善劳动条件,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等优势。是提升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的必然要求,是一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人民惠及子孙的绿色工程,对于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丽水市预拌混凝土发展曾经一度落后于全省各地。近年来,丽水市预拌混凝土取得快速发展,到2014年全市共建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14家,预拌混凝土年设计生产能力达到640万立方米,比2010年增长1.72倍。2014年完成预拌混凝土供应量239万立方米,比2010年增长3.26倍。近期,随着缙云县九州混凝土有限公司预拌混凝土生产线的投产,丽水市各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建设将实现全覆盖局面。这主要得益于我们坚持规划引导,强化政策配套,加强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等措施。2014年12月,丽水市发改委、丽水市经信委联合发布《丽水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丽发改规划〔2014〕447号)。2012年8月丽水市政府出台了《丽水市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丽政发〔2012〕42号),将“禁现”范围扩大到城市城区以外的碧湖镇;此后各县(市、区)政府也先后出台了规范性的“禁现”政策,到目前止,除松阳、缙云2个县的“禁现”政策在制定过程中外,其他7个县(市、区)都有了“禁现”政策。此外,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和各地政府的“禁现”政策,我们把预拌混凝土项目建设纳入市经信委对各县(市、区)散装水泥主管部门目标任务考核中,同时各地也加大了对“禁现”区域内现场搅拌混凝土行为的监管力度,有力促进了预拌混凝土行业的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