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记者从青岛市建管局了解到 ,该部门公布《关于对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通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催报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资料的通知》,其中,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因违规被通报,36家企业未按要求申报资质核查资料。
中联混凝土公司被通报
近日,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违规借用青岛城投宏福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生产设备和场地用于生产、销售混凝土。
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青岛中联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城投宏福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上述违规生产和经营行为;同时,按照《青岛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信用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信用考核扣分。希望各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以此为鉴,坚决杜绝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各种形式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私建站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36家建企面临注销资质
根据有关要求,2015年资质核查工作已接近尾声。截至目前,市级审查的共有36家企业未按要求申报资质核查资料(详见附件),其中,青岛海富源防腐保温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未提交书面核查资料和进行网上申报;青岛聚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未提交书面核查资料。崂山区、城阳区、青西新区、高新区、保税区以及胶州市、即墨市、平度市、莱西市所属企业未按要求参加核查的,由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请上述企业务必于2015年7月6日前按要求进行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将按自动放弃资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企业自负。
新版建企资质证书将换发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建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核发的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须按照《标准》和《实施意见》换证(特级资质证书暂不换证)。
为提高换证审查效率,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资质的建筑业企业,除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资质的企业外,换证审查工作委托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在换证的流程上,企业应按《实施意见》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向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换证申请。对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请受理信息采集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审查情况汇总表》中资质内容与原有资质对应关系不符合《标准》和《实施意见》规定的企业,其换证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
2016年12月1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停止受理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的企业换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