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底前,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要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2016年底前,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这是石家庄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
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经核定、允许其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排污权有偿使用和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政府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并允许排污权在二级市场上交易。此举旨在通过利益杠杆,促使企业主动减少污染物排放,从而达到防治污染的目的。
《意见》提出,今年7月1日前,完成钢铁、水泥、电力、玻璃四个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年底前,四个重点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并完成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的排污权初次核定;2016年底前,所有行业现有排污单位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2017年底前,完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石家庄全市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