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气污染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宿迁市散办积极对建成区范围内的预拌混凝土企业进行巡查。要求企业必须落实以下工作:1、要落实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制度,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等制度;企业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厂区现场扬尘防治工作;2、厂区地面要做到及时洒水清扫、不得有污水扬尘;3、原材料及废弃物必须进行全覆盖;4、在作业过程中应采用喷淋等防尘降尘措施,加大抛洒物的清扫力度和频次, 5、必须设置车辆冲洗台,进出车辆车身需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对于未达到扬尘治理要求的企业,宿迁市散办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到位,对于未整改到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各企业扬尘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