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5-017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对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满足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经本公司和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协商,本公司拟为混凝土公司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融资担保不超过4.9亿元。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增光、王晓华、于九洲和秦国勖回避表决,由五名非关联董事表决,表决结果:5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与冀东集团合资成立的公司,冀东集团持有其51%的股权,本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方冀东集团将在审议该议案时放弃表决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唐山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唐山市丰润区任各庄村东
法定代表人:张增光
注册资本:199000万元
营业期限:2008年2月28日至2038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二级)、砂浆生产销售运输(许可证至2016年6月30日);厂房及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砂石料购销;通过控股、参股的资本运营方式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混凝土构件及制品、混凝土添加剂及相关建材产品、石料及混凝土用砂、运输行业进行非金融性投资。
经唐山宏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混凝土公司资产总额76.98亿元,负债总额51.7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2.71亿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7.8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0.1亿元。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具体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混凝土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混凝土公司为本公司持股49%的参股公司,上述担保是为满足混凝土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对上述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混凝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可以有效控制风险;
2、本次提供担保事项为本公司与混凝土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实施,公平、对等;
3、公司为混凝土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对混凝土公司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1,824万元,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截止201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未出现逾期担保情况。
七、其他说明
上述担保在各金融机构均有效,授权董事长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期限等,以本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有效期自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1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