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连云港市政府开展的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治理专项行动,日前,连云港市散办参加了对第一批共7家预拌混凝土搅拌站进行的现场检查,并以连建质[2015]117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连云港中港混凝土有限公司对黄沙、粉煤灰等材料进行了覆盖处理,料场内已建立污水沉淀回收池,制定了改建方案并进行实施。连云港天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江苏东盛混凝土有限公司、连云港宁海同达建材有限公司、连云港广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连云港润丰混凝土有限公司、连云港新电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企业厂区作业现场扬尘污染严重,砂石等原材料无覆盖,料场未分隔做挡墙,运输道路破损积灰,且均未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决定,责令以上6家企业限期一个月整改。行政处罚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