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新沂市散办通过联合监管、推介学习的措施,实现了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新安街道办事处全面“禁现”,为“十二五”末全面实现水泥散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按照《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精神,规范自身的执法行为,转变监管方式,启用江苏省散办在网上公布的行政执法文书,强化外市混凝土生产企业进入新沂市承揽工程的备案制度。
二是坚持“禁现”和“监管”并举,着力提高预拌混凝土质量。新沂市散办会同建设局质监站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混凝土企业生产原材料及试验室进行全方位检查。并组织企业负责人进行互查,为他们搭建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取长补短的平台,规范各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生产行为,确保出厂混凝土质量百分百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