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企业出入口设置安装车辆冲洗设施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在2015年2月15日前,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完成设置安装自动车辆冲洗台工作并正常使用。
为积极响应省上“治污降霾·保卫蓝天”行动计划,19日,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预拌混凝土企业在出入口设置安装自动车辆冲洗设施有关工作做出要求:新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必须督促施工企业设置安装车辆冲洗台,冲洗设备要求高标准地埋式全自动高压洗车机,未安装车辆冲洗台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
已进入土方作业尚未进入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在出入口设置安装自动车辆冲洗台并正常使用,方能进行土方作业,未安装的由监管单位督促停工整改。
已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未设或设有简单冲洗设备的,必须在2015年2月15日前完成提升改造或设置安装自动车辆冲洗台并正常使用,未安装的由监督单位督促停工整改。
全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在2015年2月15日前,设置安装自动车辆冲洗台并正常使用,未安装的由监管单位督促停业整改。
《通知》要求对逾期未达标,工作未落实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预拌混凝土企业,予以停工(停业)整顿,直至停止市场准入资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