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吉县商务局了解到,安吉县正式出台《关于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知》,进一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节约资源,遏制噪音污染,保护城市环境。
《通知》指出,2015年4月1日起安吉县所有乡镇(街道)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同时,依据不同乡镇的实际情况,将分三个时间节点,逐步在2017年1月1日后实现所有乡镇(街道)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
针对未经批准在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搅拌混凝土、砂浆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建设工程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工程预算总量85%以上的单位,将遵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获得预收的专项资金。
据了解,预拌混凝土、砂浆具有技术、经济、环保上的优越性,具有治理雾霾、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改善作业环境等明显的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