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规划纲要》提出珠三角要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完善住房货币分配和政策性租赁机制。建立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住房市场价格、居民收入水平等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满足新就业职工、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符合规定条件的暂住人员的基本住房需求。
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中山已提前超额完成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任务。2014年省政府下达中山住房保障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是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1500套、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00户、基本建成保障房1500套。市住保办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30日,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完成投资2.3亿,完成新开工保障房1568套,占年度目标任务105%;基本建成保障房1584套,占年度目标任务106%;新增发放租赁住房补贴506户,占年度目标任务101%,中山已经提前并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
■今年5116人受益住房保障政策
据介绍,截至11月10日,全市共5116人受惠住房保障政策,其中户籍人口506户1510人,流动人口通过积分制政策获得公租房安置148户472人,工业园区异地务工人员3134人入住园区配建的公租房。
为确保住房保障实现分配公平,市住保办从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加强管理。继续发挥市公租房分配评审委员会监督作用,通过规范化管理,实现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同时完善中山住房保障网站建设,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在公租房租赁方面,完善租赁管理,通过统一租赁合同格式、完善统计报表制度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全市公租房租赁管理。
■完善制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
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山住房保障已经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管理制度。根据工作部署,今年市住保办加大工作力度,着力构建符合中山实际的多层次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在动态调整机制上,中山一直适时调整政策,逐步扩大保障范围。比如今年5月,中山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收入方面,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从1556元上调至1714元;住房方面,从人均建筑面积13平方米上调至15平方米。并筹集了500套公租房专供我市流动人员通过积分制申请,房源供应点覆盖全市24个镇区。其次还适度提高保障力度,为提高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承租能力,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将低收入家庭申领租赁住房补贴的补贴系数区间进行调整,将有66%的困难家庭受惠。为加强公租房管理,今年中山还经市政府批准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建设和管理水平提供政策保障。
在保障性住房质量方面,中山实施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度,要求中山保障性安居工程严格履行建设程序,规范招投标行为,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严格建筑材料验核制度,严格执行“五方”责任终身制。针对工程质量管理薄弱环节,今年市住建局出台《中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市住保办联合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站对全市在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展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保障性住房小区还做好完善配套设施,完善了对“祈安苑”项目未建地块的规划,提前预留并合理布局学校、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商场、文体活动场所等配套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