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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 提升建筑工程质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20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南宁日报
核心提示:记者18日从南宁市城乡建委了解到,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南宁市城乡建委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要求南宁市轨道交通、跨江桥梁、城市立交桥等超高层、异型结构等超限建筑工程项目、 C50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等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

广西自治区将制定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大力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以机器代替人作业,变“现场建造”为“工厂制造”,改“粗放式生产”为“精致式生产”,南宁、柳州率先列入试点示范城市。记者18日从南宁市城乡建委了解到,为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南宁市城乡建委推广使用高性能混凝土,要求南宁市轨道交通、跨江桥梁、城市立交桥等超高层、异型结构等超限建筑工程项目、 C50及以上强度等级预拌混凝土等工程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


市城乡建委高度重视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早在2013年3月就提出混凝土质量分等级定价,提倡优质优价,陆续出台了《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优质品评定管理办法》《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优质品评定细则》等文件,出台生产标准,对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开展优质品评比工作,及时发布预拌混凝土优质品价格信息。2014年,市城乡建委发布《关于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的通知》。截至目前,南宁市轨道工程1号线部分标段、2号线全线地下永久建筑都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


此外,经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监督抽检或市质安协会随机抽检,同一企业的混凝土原材料或出厂的预拌混凝土累计两次达不到《南宁市预拌混凝土优质品质量标准》要求的,市城乡建委将取消该企业相应的预拌混凝土优质品等级,严惩“以次充好”,确保“优价优质”。


市城乡建委下一步将着重完善预拌混凝土优质品评价体系,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优质品的生产质量控制,推广应用预拌混凝土优质品,全面提升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确保老百姓真正用上“放心房”、走好“放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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