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泾阳县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质量行为,确保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企业形成良好的长效机制,11月10日至14日,泾阳县住建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向全县区域内供应混凝土的县内外9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了第四季度商混企业生产质量行为检查。
据了解,检查依据《泾阳县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主要涉及各企业的资质、生产工艺及设备、专项实验管理和使用;现场管理;环境污染保护;原材料检查检验情况和记录;生产过程性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等7个方面。
检查中对企业混凝土试块留样进行抽样试验,对搅拌车中的混凝土进行了留样,对各企业存在问题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该县住建局相关人员表示,随后将针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复查,确保各企业整改到位,确保全县建筑业整体质量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