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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水泥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4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从《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山东省将建立完善促进过剩产能化解的差别化价格制度,建立完善环保价格和收费制度,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从《山东省深化价格改革实施方案》中了解到,山东省将建立完善促进过剩产能化解的差别化价格制度,建立完善环保价格和收费制度,建立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补贴制度。


《方案》指出,要建立动态甄别机制和有效监管制度。对国家明确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窑等生产水泥熟料的企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加价0.40元。同时,要完善和落实燃煤发电机组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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