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众会字(2014)第5315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截止2014年10月31日,海通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开设的专项账户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获配的投资者缴纳的申购款人民币3,999,999,997.15元。
2014年11月3日,海通证券将收到的认购资金总额扣除承销保荐费用52,000,000.00元后的资金3,947,999,997.15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内。2014年11月3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93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报告,截至2014年11月3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999,999,997.15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55,570,366.2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44,429,630.91元,其中股本增加963,855,421.00元,股本溢价款2,980,574,209.91元计入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