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搅拌车工作过程中致人受伤如何赔偿?
2024-02-22

为充分发挥司法裁判的价值引领作用,规范安全生产作业过程,日前,宿城法院龙河法庭公开审理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是宿城法院第一期庭审观摩活动。此次庭审邀请市人大代表、宿城区应急管理局、宿城区司法局、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等20余人参与旁听。


案情回顾


2022年7月27日,被告郭某某驾驶被告某物流公司的搅拌车将原告吴某某撞伤。原告的伤情经鉴定构成10级伤残,为此花去医疗费30余万元。


另,某物流公司为搅拌车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特种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


原告吴某某认为被告某物流公司、郭某某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吴某某请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合计50余万元。


本案争议焦点:1.本案属于安全生产事故,能否参照交通事故处理,由保险公司赔偿;2.事故中的各方责任如何确认;3.原告损失如何确定。


庭审现场




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有序。


代表座谈


庭审结束后,宿城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春秀、龙河法庭庭长王炜及法官助理付艳,与旁听庭审的10余名代表进行了座谈。会上,大家从该起事故谈起,围绕如何加强安全生产等进行了沟通、交流。


杨柳妹

市人大代表、宿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院可以结合有关案例向企业发送建议书,向有关职能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以加强安全监管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谭超

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要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人人懂法,方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


史洁云

宿城区应急管理局


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问题,法院和应急管理局要加强联络,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从“单打独斗”到“联合作战”转变。


陆婷婷

宿城区应急管理与安全生产协会


此次案件暴露的问题是对企业安全宣传不到位和警示标语警示牌缺少,类似企业后续要加强对这方面的监管。


吴贝

宿城区司法局


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营造人人谈安全、懂安全、重安全的良好氛围,事故发生场地可以作为安全生产的宣传场所。


王玲

宿迁市保险行业协会


提升法院和保险行业协会在化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方面的能力与水平,畅通法院与保险行业协会的双向互动渠道,通过设置专人专岗,强化诉前调解机制,把纠纷解决在诉前。


刘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分公司


今天的庭审旁听及座谈活动起到了桥梁作用,增强了我对安全责任保险案件的认识,为调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纠纷提供了明确思路。


下一步,宿城法院将认真梳理近年来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纠纷产生原因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向有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发表评论
0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