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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评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8-2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武汉洪山区国家税务局
核心提示:商品混凝土行业专项评估
  今年以来,流转税科按照纳税评估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辖区征管实际,规范行业管理,抓住房地产市场火爆,与之配套的商品混凝土生产行业供需两旺的特点,重点收集和分析了区内24户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纳税申报数据,并与当地房地产开发、销售规模进行对比分析,发现疑点及行业管理存在的漏洞,开展了增值税专项纳税评估,通过紧紧抓住行业税收管理主线,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不断探索行业税收管理思路,收到了实效。

  一、深入剖析行业经营、税收征管特点

  (一)剖析行业生产经营特点

  为了摸清该行业生产经营特点,流转税科将所辖商品混凝土企业资料的进行归纳,汇总分析,发现和总结了该行业的4大共同特点:一是生产程序、工艺比较单一,不同品种间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基本生产程序大都是原料混合——掺水搅拌——现场浇灌);二是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减水剂、膨胀剂等,需要耗用一定的电力和水(不同型号的混凝土原料基本是一样的,只是原料之间比例发生变化);三是商品混凝土存放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4小时,所以从理论上分析判断,企业没有存货或存货极少;四是工资一般实行计件工资,实行按班组,按每立方米产量发放固定工资。

  (二)剖析税收征管难点

  首先,在原料购进环节,由于商品混凝土行业特殊性,其产品主要原料,如:沙、石料等游离在增值税扣税环节之外,企业在购货时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专用发票抵扣环节制约,如果财务核算出现问题,原材料的具体品种、数量、金额在此环节就难以控管。其次,在产品销售环节,由于商品混凝土主要用于道路、桥梁、建筑物等工程,而这些项目又都属于营业税征管范围,因而在一般情况下,销售环节的控管难度也较大。

  (三)剖析行业生产相关指标

  根据该行业的生产特点和征管难点,着重了解和掌握商品混凝土行业每单位产品的水、电、工资、物耗等基本情况,采用模型分析法对混凝土行业企业的基础数据归纳汇总后,共用投入产出比、电耗、水耗、人工耗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并得出以下结论:一是不同品种的混凝土产品所耗用水、电费用基本相同,上下浮动一般不超过5%。二是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很高,投入的原材料和产成品损耗较小(以现场浇灌量为准),原材料和产品的购销数量难以监管核实。三是不同品种的混凝土产品销售价格较稳定,且价格相差不远。鉴于以上结果,确定以水耗、电耗为主,以人工耗用为辅来测算销售量和销售收入,制定销售量核定方法和产品平均物耗表,以此作为基础数据进行纳税评估。

  二、创新“一、二、三”评估方法

  通过对商品混凝土行业情况的剖析,同时调取和分析了省局增值税纳税评估监控系统,税收分析监控系统和CTAIS2.0系统及税收征管资料中的有关纳税数据,发现部分企业可能存在水、电耗费等指标与正常值指标偏差较大等疑点。为此,区局确定了“一、二、三”评估思路:

  “一”即进行一次全行业调查。为了保证数据来源准确,评估有的放矢,布置对辖区商品混凝土企业开展全面调查,主要调查指标有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产品品种、产量、销量、销售对象、销售额及纳税情况、发票使用”等情况,摸清了行业管理的状况,掌握了企业经营第一手数据。

  “二”即创新两种评估方法。通过调查了解到,生产商品混凝土的工艺比较简单,不同品种间的生产工艺也基本相同;产品主要原料是水泥、沙、石料、减水剂、膨胀剂等,每个立方的产品平均耗电2.51度、耗水0.1292吨;工资一般实行按班组计算的计件工资,每立方米工资总额约11元。

  根据调查掌握的以上数据,制定了商品混凝土行业“电水物耗法”、“一线生产人员工资法”两种评估方法,供税务所评估人员参考使用。

  “三”即积极引入第三方信息。在调查过程中了解到,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每销售一批产品,必须与购货方签订其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的标准格式合同,合同内容包括“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混凝土使用在建筑物的具体方位”等,而且此合同必须报其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流转税科就积极与该行业主管部门——“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取得联系,争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有关企业备案的购销合同及其生产产量、销售对象、销售数量等重要涉税数据。通过掌握第三方信息,使评估工作做到了事半功倍,取得了显著效果。

  三、规范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

  在创新该行业评估方法的基础上,该局从把握行业税收特点入手,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行业管理。

  一是加强纳税辅导,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纳税义务。由于商品混凝土保存期短,客户为保障商品质量,一般在使用后才进行资金结算。纳税人往往也是在资金结算后才开票申报纳税,而没有按政策规定于移送使用时申报纳税,形成税款后移。为解决这一问题,该局多管齐下,全面开展纳税辅导,及时督促企业履行纳税义务,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

  二是建立定期信息采集制度。为保证信息准全,该局在部分企业试行定期信息采集制度,每月(季)通过内部、外部调查,采集混凝土行业投入产出比、电耗、水耗、工资耗用,平均销售价格等数据,由区局汇总后进行归纳分析,测算一定时期内企业内销售量及销售收入,与企业申报信息进行横向对比,对发现有指标异常的企业,纳入重点评估对象,进行评估。

        三是建立日常跟踪管理制度,强化征管,堵塞漏洞。该局通过建立跟踪管理制度,督促管理员深入掌握纳税人日常经营状况,对其经营规模、生产设施、人员数量、物耗费用等生产经营、财务信息随时做到心中有“一本账”,结合每月申报数据和区局建立的数据模型进行分析,发现异常及时进行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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