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现代混凝土结构技术下设计的新型混凝土结构物中,含钢率远大于传统的混凝土结构物,在对这些新型混凝土结构物造价计量时,如果仍按现行的计量规则,不考虑其中钢所占体积对混凝土工程量计算带来的误差是不合适的。建议完善混凝土计量中工程量的计算规则,取消原规则中按体积计量混凝土工程量时,不扣减钢所占混凝土体积的这一规定,以更准确的计算工程项目造价,消除造价管理漏洞。
关键词:新型混凝土结构;造价;计量
混凝土是建筑工程中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几乎在所有现代建筑物中都广泛使用,对建筑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近年来我国建筑业高潮迭起,混凝土技术有了迅速的发展,已形成了具有高强度和高性能的钢管混凝土及钢骨混凝土等多种现代混凝土结构技术,传统的对混凝土构筑物的计量规则已经不适应此类混凝土结构物造价计量的需要。为适应新技术下混凝土结构物造价的计量,进一步完善混凝土结构造价计量体系,笔者结合实际工作经验,试对现代混凝土结构技术下的混凝土造价计量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1传统的混凝土造价计量
目前,我国对于造价计量已有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计量体系,特别是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发布和实施,更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了这一体系。但这套体系仍然存在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其中,对新结构技术下混凝土工程量的核算计量就不够准确和完善。该规范对现行普通混凝土体积计量的规定为均不扣除其中所含钢的体积,这一点可以通过其中的多条工程量计算规则反映出来。
例如,其附录A建筑工程中表A. 4. 3和附录D市政工程中表D. 3. 2等对混凝土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都明确指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有的还明确表示不扣除钢筋及预埋件的体积。这主要是因为在传统混凝土构筑物中,钢所占的比例通常在1% ~2%之间(由于在《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 -2001》等设计规范中规定,设计主筋最大配筋率为2. 5% ,虽然混凝土中含钢率和配筋率有所区别,配筋率考虑的是主要受力筋,而混凝土中含钢率还要考虑箍筋、构造筋及钢筋接头等,实际占混凝土的体积可能比设计的配筋率大,但也应该在3%之内,在实际设计中很少能达到这一比例。因而,将通常实际混凝土结构物的含钢量确定为1% ~2%是合理的) ,因而对造价影响不大,故综合考虑未要求扣除。但在新型混凝土结构技术下,设计中的钢筋及钢骨等所占混凝土的体积比率已大为提高,如果仍采用这种计量规范就会对造价造成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实际的造价管理中,还可能造成管理漏洞。
2新技术下混凝土结构物含钢率分析
新结构技术下出现的有代表性的新型混凝土,主要是高强高性能混凝土、钢管混凝土和钢骨混凝土。下面分别分析这几种新型混凝土结构物的含钢率。
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在我国的定义是,强度超过C50的混凝土。《高强混凝土结构设计与施工指南》(HSCC - 99)规定,高强混凝土受压构件的纵向压筋最大配筋率不宜超过8%,而对于受弯纵向拉筋的最大配筋率分情况考虑。对于II级钢筋,当混凝土等级强度为C50 ~ C65 时, 配筋率不大于4. 0%;当混凝土等级强度为C70 ~C80 时,配筋率不大于5. 0% (再考虑这种混凝土构件,由于内部受力大,为满足裂纹等其他要求,构造配筋和箍筋等也比常规混凝土结构要求严格) 。通过比较最大配筋率,可以看出,采用高强混凝土的结构物中,其中钢占混凝土体积远超过传统混凝土。
钢管混凝土就是将混凝土填入薄壁钢管内形成的一种组合材料,《钢管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规程》(CECS 28∶90)中规定,钢管混凝土的套箍指标θ=As fs / (Ac fc )宜限制在0. 3~3之间,其中As、fs 分别为钢管的截面积和抗压强度设计值, Ac、fc 分别为核心混凝土的截面积和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依据这个公式反推钢管和整个构件截面积比率公式为:比率= fcθ/ ( fcθ+ fs ) ,将其中一些设计值带入,可以求得含钢率。
钢骨混凝土是钢筋混凝土结构与钢结构的一种组合结构形式,是在钢筋混凝土中配置钢骨并使钢骨与混凝土组合成一个整体共同工作。我国1997年发布的《钢骨混凝土结构设计规程》( YB9082 -97)规定,钢骨混凝土梁、柱中钢骨的含钢率不小于2% ,也不宜大于15%,一般情况下,较为合理的含钢率在5% ~8%之间。理论上此类混凝土中钢所占混凝土体积也远超过传统混凝土。
综合上述,新的混凝土结构技术下的新型混凝土,其含钢率远大于传统混凝土中的含钢量。
3旧规则计量新的混凝土结构物的局限性
目前,我国对混凝土结构物的造价计量仍然延用传统的计量方式,对于结构物中混凝土部分,其定额含量可以参照旧定额确定的各项含量(新旧结构中的混凝土造价研究,均按素混凝土状态考虑定额各项含量及消耗量) ,但工程量计算仍采用传统的计算规则,即忽略钢在混凝土中占的体积,不扣除钢所占的体积,那么其结果将产生很大误差。
以某过街地下人行通道为例,其初期支护采用了钢骨混凝土。初期支护断面为5. 70 m2 /m,设计图中钢为1. 2 t/m,含钢率为2. 7%,但在实际施工中发现,这样的设计达不到支护要求。后来通过设计变更改变了钢骨间距才达到支护要求,结算时平均钢含量达2. 4 t/m,含钢率为5. 3%。该案例说明在新型混凝土结构物中,其合理的含钢率已经远大于传统混凝土结构物中的含钢率。同时,在评审中还发现,按不扣减钢体积的混凝土体积计量造价时存在一个漏洞,即在改变钢骨设计后,混凝土净浇注量也发生了变化,每延米减少浇注量0. 15 m3 ,但根据计量规则,应结算的混凝土量并未减少。在此案例中建设单位承担了一定的损失。
4建议修改混凝土体积计算规则
由于这种计算误差是一种可以纠正的系统误差,因此建议在新的混凝土计量规则中能给予纠正。具体地讲,混凝土的计量应按构件的设计体积扣除其中钢所占体积作为混凝土计量的量。
在实际工作中,变换旧的计量规则,采用新的计量方法在技术上很容易实现。由于钢筋或钢骨在清单报价中,均要单独按吨以清单报价计量,在计算过程中,可以用其质量反求体积,并在相应混凝土结构物的工程量中扣除该体积即可。
5结束语
为简化工作和便于计量,在对某些对造价影响不大的新型混凝土结构物中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时,仍可采用原计量方法,但应明确仅是一种近似做法。而在指导造价工作的规范和文件中,最好明确规定采用本文建议的混凝土工程量计算规则,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真实地反映混凝土结构物的造价计量,更准确地指导造价工作者的实际工作。这样的计量方法也可在实际造价管理中堵住一些管理漏洞,减少工程各方风险。
参考文献:
[ 1 ]郑建岚. 现代混凝土结构技术[M ]. 北京: 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 2 ]余志武. 混凝土结构设计基本原理[M ]. 北京:中国铁道出版社,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