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不讲究“优生”,生下来的娃娃只能是个“病秧子”。据了解,我国一般建筑的设计使用寿命为50年,重要建筑为100年。但在实际操作中,不少设计、施工单位出于节省成本等原因,都“习惯”将规范的最低要求作为唯一标准。以至于国内近年建成的大型纪念性、标志性建筑,没有一个设计使用寿命大于100年的。而在这方面,英国国家图书馆的要求为200年,事实上这座国家图书馆的寿命超过250年。与此相对照的,是那座“著名”的中国体育博物馆,才过了几个“生日”?便墙颓屋漏,重又变成一堆瓦砾。要知道,就这么个破玩意儿,居然还获得过一个“鲁班奖”——真能把鲁师傅气死。一些有良知的建筑学家建议,有关部门应加紧制定建筑物全寿命质量安全管理条例,提高我国设计的安全设置水准和耐久性要求,尤其是整体结构的牢固性。依我看,一幢大楼至少要“活”上70年吧?考虑到我们是个发展中国家,资源相当紧缺,这一标准不应算高。
有短命的,就有盼着“长寿”的。众所周知,汽车轮胎质量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可调查发现,北京、河北等地一些轮胎加工点所谓的“轮胎翻新”,就是在回收的报废轮胎上刻“花纹”,然后再高价卖给司机。有的旧轮胎基帘线都露出来了,但为了牟取暴利,老板根本不管司机和乘客的死活。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筑低设计是否也存在同一因素?设计和施工周期短,来钱自然快,至于建筑物“夭折”与否与他无关。从这个意义上看,某些建筑设计师和轮胎翻新匠的素质基本一致:都不怕出人命。
如今的建筑业,出了一批“人物”。有的就像糟糕的“书法家”,到处胡乱涂鸦,一生只会写一个“拆”字。有的如同不负责任的父母,眼瞧着“儿女”夭折却无动于衷。以前,我曾建议过:无论盖大房子还是小房子,一定要把设计师的名字刻在碑上。好房子自留名声,坏房子彰显劣迹。可惜,这条建议至今没人愿听。想到这儿,不由得捏了一把冷汗:幸亏咱们的祖先没这么目光短浅,假如他们把故宫的“寿命”定于50年,或者把长城寿命定位100年,那可苦坏了旅游局,他们该到哪儿去找这么丰富的“旅游资源”呢。总不能把游客领到“崭新的废墟”前,去凭吊那些劣质工程和它们的“作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