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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可持续、可操作的技术规程 科学治理施工现场扬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26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成都日报
核心提示:用可持续、可操作的技术规程 科学治理施工现场扬尘
  题记

  假如把扬尘整治比作一场战役的话,它肯定不是一次突击战,而是一场持久战。扬尘整治不能依靠简单蛮干,也不能依靠做秀走过场,它需要制定细致得当的技术手段、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日前,市建委就出台了《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整治)技术规程》(以下简称《技术规程》),科学地、可持续地指导建筑工地扬尘整治工作。

  阻击工地扬尘出门 出入口降尘设施“把门”

  引言 

  为了避免将建筑工地上的扬尘带出,污染到施工现场以外的城市道路,《技术规程》明确了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降尘设施的设置;此外,连接施工现场和外界的道路也要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硬化处理。

  条款摘录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之间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应≥200mm,强度等级≥C2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mm,出入通道口外侧应铺设经串联成片且长度≥8m的麻袋,路面不得有积水。

  2、与施工区域有交叉的社会通行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先将其临时硬化,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2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mm。施工范围以外的硬化延伸长度≥40m。

  3、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必须悬挂尺寸≥1400×900mm的“五牌一图”(施工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悬挂“五牌一图”的围挡长度范围内必须设置宽度≥500mm的花台。

  4、施工现场大门内侧应设置减速带(或挡水带),门口应设高压冲洗设备,且在大门内侧设置排水沟(沟宽×深≥300×300mm)和两级沉淀池(池体容积>2?詄)。大门内侧500mm处及硬化道路两侧应分别设置宽100mm和200mm的黄色油漆警示条带。确无条件设置冲洗设施的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固定设置≥2人的专人保洁组,对进出车辆及道面进行保洁。

  扮靓建筑工地“容貌”  围栏设置要求景观化

  引言 

  《技术规程》首次对建筑工地围栏提出了景观化要求;同时引入分期管理机制,对工期不同的工地分不同标准进行管理,更加科学合理。

  条款摘录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封闭作业。

  2、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折叠式或推拉式钢构不通透大门,门高1800mm,门宽视工程情况宜≥4000mm,折叠式组合大门单扇宽度模数为900mm。大门门柱采用钢构件组装,柱截面视门尺寸≥500×500mm,高度≥2300mm。主要施工出入口大门门柱内侧必须设置移动式组合岗亭,其面积≥1.5?評。

  3、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根据施工合同工期长短,合理选用固定式围挡、快装快拆式或临时钢护栏围挡,围挡四周应设置花台,设置宽度≥500mm,花台内栽植植物高度≥1000mm;无条件设置花台的,必须设置高度≥200mm的路沿石护脚。固定式围挡及快装快拆式围挡挡板采用厚≥0.5mm以上的钢板组合钢结构拼装而成,每隔40m在面板上加设施工企业标识及温馨警示用语,围挡型式按下列标准设置:

  (1)、工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用固定式围挡结构,也可采用轻钢结构式设置,其高为1800mm,顶部设警示红灯或照明灯。

  (2)、工期7天—6个月以下的工程项目应采用蓝色金属材快装快拆式围挡,高1800mm,下部外侧采用高度≥200mm路沿石护脚,顶部设警示红灯及照明灯。

  (3)、工期7天以内或涉及抢险的工程项目应采用临时钢护栏围挡,并设置施工标志、警示标志、警示灯,钢护栏高度≥1.5m。

  保持建筑工地整洁  现场引进“物管式”保洁

  引言 

  《技术规程》从材料的堆放到人员的设置,从施工方式的改进到建筑材料的革新,细致地制定了有效减少施工现场内扬尘的具体举措,力图让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动态化、常态化,形成长效管理。

  条款摘录

  1、施工单位在实施总平面布置时,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材料堆放区必须进行硬化,场内道路两侧、材料堆放区必须用100mm宽的黄色油漆条带或黑黄相间的活动护栏设定明显区域界限。 各区明显位置应悬挂≥400mm(高)×600(宽)mm的黄底黑字黑(白)框区域公示牌,公示牌上应标明安全文明施工区域性质名称和责任单位、责任监护人。

  2、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石方必须进行覆盖,土石方施工必须湿法作业。施工单位应对现场使用微细颗粒材料采取防尘措施。提倡采用能减少扬尘污染的先进施工工艺。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或异常天气时,严禁拆倒微细颗粒材料的作业。

  3、施工单位应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人员,工程投资在200万元以内的不少于2人,工程投资在200—1000万元以内不少于5人,工程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成立5人以上的环境保护与卫生管理小组,专人负责文明施工维护管理,发现围挡设施损坏、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残缺、损毁或路面破损、排水堵塞等,要及时更换、维修和保洁。

  4、施工区域临时作为社会道路通行机动车的,施工单位必须将其纳入日常文明施工管理,每天应派专人进行清扫,同时采用洒水车洒水,洒水次数不少于2次;对不具备机动车通行能力的每天应采用人力洒水车随时洒水,保持工地不扬尘。

  5、绕城高速路以内施工现场不得设置混凝土搅拌站。

  6、施工现场内的临时设施应采用拼装式轻钢结构活动房。

  后记

  2008 年是我市统筹城乡建设协调发展,实现新“三最”的关键时期,建设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提升我市城市魅力和品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事关成都建设形象,事关投资环境,事关市民群众人居环境质量的改善,意义重大。各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依据新出台的文件内容,大力开展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防治工作。要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求真务实,重心下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提高我市建设工地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为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和谐稳定的中国西部最佳人居城市”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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