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混凝土强度是衡量混凝土质量的最重要指标,科学合理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方法,是正确评价及客观公正验收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本文介绍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1](以下简称《规范》)关于混凝土强度验收的方案,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检验和评定,以及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等内容。总体来说,《规范》在混凝土强度验收方面的规定比2002版更加清晰合理,其中针对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提出的回弹-取芯法,不仅简便,且能够更加科学客观地检验结构混凝土强度,对促进我国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提升,并完善混凝土强度验收方法具有重要意义。
1混凝土强度验收方案
混凝土强度验收分为检验批验收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两个阶段,这一验收程序通过2002版规范的多年实施证明是有效的。检验批混凝土强度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均符合要求是混凝土强度验收合格的基本条件,如果出现任一阶段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均需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并按检测结果进行验收或处理。
混凝土强度检验批验收与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验收,在层次、对象和手段上是有区别的。检验批验收阶段采用标准养护试件,且每一检验批均需进行,有落实材料质量的意义;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是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以结构实体为对象针对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进行的,其具有综合检验材料、施工质量、环境等“复验”性质。显然,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在实施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检验程序。可以说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是对混凝土材料及施工质量的二次复验,是保证混凝土结构质量的重要措施。
《规范》沿用了2002版规范的基本验收方案,检验批验收阶段的混凝土强度检验与2002版基本保持一致,而结构实体混凝土强度检验除继续沿用简便易行的同条件养护试件法外,增加了新的方法——回弹-取芯法。《规范》有关混凝土强度的验收流程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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