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商品混凝土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是“半成品化的商品”,在交货验收后所有权即发生了转移。出厂前的质量由混凝土企业负责,交货后的质量由施工企业负责。然而,很多时候施工企业质量监管不到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又把责任推给了混凝土生产企业。
1 案例一
某商品混凝土公司签订了宏宇城3#、7# 住宅楼混凝土供应合同。3# 住宅楼地下一层墙体和顶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为C35P6,为赶工期墙和顶板混凝土同时浇筑,先浇筑墙,再浇筑顶板。一个月后,施工企业来电话,反映混凝土墙体回弹强度偏低,未通过质检部门验收,向混凝土生产企业索赔。混凝土生产企业立即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查验: 发现混凝土墙体表面泛白,用手一抹有粉末脱落,初步判断为养护不到位。进一步了解,工人承认:墙体浇筑后不到48 小时就脱模了,认为属于地下,不受阳光照射,风的影响很小,墙体养护又很麻烦,就没有采取养护措施。殊不知,当时属于春季,空气干燥,混凝土表面水分很快就跑掉了,表面强度偏低。而同时施工的顶板拆模时间晚半个多月,混凝土没有失水,回弹强度平均值大于40MPa 。标养墙体和顶板混凝土试块强度都达到120%以上。经过此番分析,施工单位无话可说。
对策
混凝土生产企业在交货前要向施工企业进行技术交底,提出养护方案。交货后,混凝土生产企业还要到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不足和不规范的地方提醒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留下音频或视频资料,出现问题可以作为证据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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