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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体积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应符合哪些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7-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转载
核心提示:粉煤灰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40%;矿渣粉的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50%;粉煤灰和矿渣粉掺合料的总量不宜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的50%.

1、采用混凝土60d或90d强度作为指标时,应将其作为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依据。


2、所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到浇筑工作面的坍落度不宜低于160mm.


3、拌和水用量不宜大于175kg/m3.


4、粉煤灰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40%;矿渣粉的掺量不宜超过胶凝材料用量的50%;粉煤灰和矿渣粉掺合料的总量不宜大于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用量的50%.


5、水胶比不宜大于0.55.


6、砂率宜为38~42%.


7、拌合物泌水量宜小于10L/m3.


8、在混凝土制备前,应进行常规配合比试验,并应进行水化热、泌水率、可泵性等对大体积混凝土控制裂缝所需的技术参数的试验;必要时其配合比设计应当通过试泵送。


9、在确定混凝土配合比时,应根据混凝土的绝热温升、温控施工方案的要求等,提出混凝土制备时粗细骨料和拌和用水及入模温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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