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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实行动态备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1-17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国土资源部
核心提示:建设用地实行动态备案
  日前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为适应宏观调控需要,建立土地审批情况和供应情况的快速反应机制,我国已在今年1月1日起实行建设用地动态备案。 
    
  据悉,为进一步发挥建设用地备案在土地批后监管中的作用,掌握各地建设用地审批、供应和供后利用情况,提高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用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建设用地备案的内容和范围进一步细化了指标,增加了使用建设用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指标和项目的位置坐标等。并且,在土地供应中新增了存量用地和土地利用开发要求等指标,进一步强化了对全程监管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省市要利用分析建设用地审批和供应的相关数据,实时掌握新增建设用地的规模、节奏、产业分布和用途结构等情况,建立建设用地备案数据的分析机制。根据规定,各地要在对备案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按季度和年度定期形成分析报告(有条件的可形成月度报告),定期上报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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