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下发文件发布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
为加强对全国推广应用建设新技术的指导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管理,积极培育和引导建设技术市场的发展,加强建设事业科技进步,近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部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公告。
公告中指出,自今年1月1日起,不得在我国东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和中西部地区的大城市中进行混凝土现场拌制。将高性能混凝土技术、预拌混凝土技术、预拌砂浆和干粉砂浆应用技术及超细矿物掺合料等列为推广应用的技术。其中高性能混凝土技术是指使用高效减水剂和超细活性掺合料,严格控制水胶比和水泥用量,应用现代技术和设备配置的混凝土拌合物。按工程需要,配制具有特殊性能组合的匀质性好的混凝土,它的密实性、抗渗性好,体积稳定性好,易干浇筑,不离析,在恶劣环境下使用寿命长。高性能混凝土在房.屋建筑结构以及桥梁、港口、机场、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中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使用。在公告中还指出,对于限用和禁用的技术,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将其列为审查内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凡违反公告内容继续使用限用或禁用技术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验收备案,违反公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施单位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