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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九类车辆可免费办理通行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12-13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西安九类车辆可免费办理通行证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昨日出台实施的《关于加强机动车通行证管理的暂行办法》中指出,需持通行证的九类车辆可在交管支队警务大厅(南厅)免费办理。 

  ■该《暂行办法》规定,通行证的发放范围仅限西安市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以下简称城六区)。通行证分为以下九种类型:普通货运车通行证、特殊货运车通行证、专用车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旅游车辆通行证、通勤车辆通行证、客车通行证、客运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

  ■办证车辆必须是无违法记录且年检合格的,对不符合办证许可条件的,不予办理;对符合办证许可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补齐手续后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车辆,办证民警能当时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当时办理的,应在收到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二环路以内的货车,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西安市政府11月21日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要求从11月25日起,禁止货车在二环内通行,并采取发放通行证的方式,限制17座以上的机动车进入二环、运输危险化学品机动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的通行时间和线路。该通告发布以后,广大车主纷纷致电本报,询问如何办理通行证。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昨日出台实施的《关于加强机动车通行证管理的暂行办法》中指出,需持通行证的九类车辆可在交管支队警务大厅(南厅)免费办理。

通行证办理范围仅限城六区

该《暂行办法》规定,通行证的发放范围仅限西安市碑林、新城、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以下简称城六区)。通行证分为以下九种类型:普通货运车通行证、特殊货运车通行证、专用车通行证、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旅游车辆通行证、通勤车辆通行证、客车通行证、客运车通行证、临时通行证。以下是各类车辆通行证的办理程序、使用办法、通行路段时段以及办证时间等详细规定——

  1、普通货运车通行证 每年核定一次,每三个月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城六区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货运车辆(含厢式货车)办理、使用,持证车辆按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通行时段:持证车辆在7:30~9:00,17:30~19:00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办理规定: 个人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首次办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建材市场等大型货物运输单位还应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2008年度的1、2、10、11、12月允许申请办理普通货运车通行证时填写5条线路(住址在二环以内车辆的往返线路按1条线路计算),3、4、5、6、7、8、9月允许填写8条线路。不办理一环以内线路和环城东路、环城西路、太白路、丰庆路(沿街单位、个人车辆除外)。搬家公司、一环以内的商场、物流公司等运输单位按所有车辆的三分之一发放一环以内线路。

  办证时间:按机动车号牌尾数分时段发放,尾数为1、2、3的在3、6、9、12月份每个工作日办理,机动车号牌尾数4、5、6的在1、4、7、10月份每个工作日办理,机动车号牌尾数7、8、9、0的在2、5、8、11月份每个工作日办理。

  2、特殊货运车通行证 每三个月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邮电、电力、金融、菜篮子、自来水、粮食、市政、市容、城管、园林等部门生产、工作的车辆及担负运输特殊任务的车辆办理、使用。

  通行时段:持证车辆在7:30~9:00,17:30~19:00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车辆必须具备如下要求:金融运钞(证券)车必须要有必要的防护装置;电力抢修车、市政建设部门抢修车、市容园林绿化环卫等专用车辆、城管巡查用货车、自来水工程抢修车等车辆车身须有明显标志;邮政、电信、通信等用于维修、送递的喷有邮电专用色的车辆;专门用于装运粮食的车辆;为菜篮子工程配套服务,专门用于装运蔬菜等农副产品的车辆。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金融系统以分行为单位,其他以局为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车身须有明显标志(见行驶证原件)。持证车辆允许在一定区域内通行,个人车辆不予办理。

  办证时间:3、6、9、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3、专用车通行证 每三个月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确需驶入禁行区域的吊车、自卸车、水泥罐车(含混凝土搅拌车和泵车)、工程专用车等单位车辆办理、使用,持证车辆允许按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通行时段:持证车辆在7:30~9:00,17:30~19:00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仅限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按照施工地点填写驶入禁行区路线。该证仅限于道路通行使用,临时停车需办理道路占用手续。个人车辆不予办理。

  办证时间:3、6、9、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4、危险品运输车通行证 每三个月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拥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车辆办理、使用,准许持证车辆拉运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包括剧毒化学品)按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行驶。

  通行时段:持证车辆在7:30~9:00,17:30~19:00高峰时段禁止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危险品运输证、运货单注明拉运物品的名称、性质。

  行驶线路:2008年度的1、2、10、11、12月允许西安市城六区危险品运输车申请办理通行证时填写5条线路(住址在二环以内车辆的往返线路按1条线路计算),3、4、5、6、7、8、9月允许填写8条线路,不办理一环以内线路和环城东路、环城西路、太白路、丰庆路。

  办证时间:1、4、7、10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5、旅游车辆通行证 每半年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拥有旅游资质的单位车辆办理、使用,持证车辆按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旅游车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产权证(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允许办理禁行区内的20条线路,个人车辆不予办理。

  办证时间:6、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6、通勤车辆通行证 每半年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拥有通勤车辆的单位办理、使用,持证车辆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允许办理禁行区内20条线路,个人车辆不予办理。

  办证时间:6、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7、客车通行证 每半年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只限西安市城六区拥有客车(17座以上、不含17座)的单位或个人办理、使用,持证车辆允许按规定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产权证(首次办理)、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允许填写禁行区内的20条线路。

  办证时间:6、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8、客运车通行证 每半年或一年换发一次。

  使用区域:由客运车辆的运输单位统一办理、使用,持证车辆按规定的时间、线路在禁行区域内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申请书、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允许客运车按照市政府通告中规定的线路通行。

  办证时间:6、12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

  9、临时通行证 有效期最长为3天。

  使用区域:只限确需驶入禁行区域内、短时间通行的机动车办理、使用(不含低速载货汽车),持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线路通行。

  办理规定:须持行驶证复印件。

  行驶线路:申请线路不超过5条。

  办证时间:每个工作日办理。

  涂改转借通行证将被收缴

  交管支队有关负责人承诺,办证民警将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的各项规定,办证部门对各种通行证的办理规定、程序要公示上墙。办证窗口民警在收到申请书及相关手续后,按以下规定进行审核、办理。

  办证车辆必须是无违法记录且年检合格的,对不符合办证许可条件的,不予办理;对符合办证许可条件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全部告知申请人,补齐手续后办理;符合办理条件的车辆,办证民警能当时办理的,应及时办理;对不能当时办理的,应在收到申请书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

  通行证截止日期以证件正面有效期(临时通行证以打印有效期)为准,不得延期使用;通行证一律用计算机打印车号、行驶路线,加盖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业务专用章,一车一证,加贴防伪标识,手写无效。

  对使用伪造、涂改、转借、挪用、过期通行证、通行证未加贴防伪标识、与规定使用车型不符的车辆,执勤交警有权收缴其通行证,对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车辆一律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进行处罚。 

违反禁行规定将依法严处 

  西安修建地铁以来,交通压力骤增,加之进入冬季,夜长昼短,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拥堵现象颇为严重。在采取多种交通管理手段依然未能解决这个问题的情况下,交管部门决定依据《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管理的通告》,实施如下交通管理措施:一、17座以上的机动车(不含公交车)进入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二、7时至22时禁止货车(含厢式、专项作业车)在二环路以内(含二环路)通行。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二环路以内的货车,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进入绕城高速以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交管部门表示,从本月12日开始,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人,将严格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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