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散装水泥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
发展散装水泥是推动节能减排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政策措施。为认真贯彻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和省政府《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加快我省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水泥工业高能耗、高污染,是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水泥散装化能够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节能减排,具有十分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2006年全省推广散装水泥6563万吨,节省包装费用29.5亿元,由此节约能耗98.8万吨标准煤;减少水泥破损295万吨,由此减少经济损失8.8亿元,节约能耗42万吨标准煤;实现清洁生产,减少向大气排放粉尘27.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24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11.8万吨,对缓解我省资源和环境压力作出了重大贡献。
我省是水泥大省,袋装水泥的生产和使用占40%,造成大量资源浪费和污 染物排放。发展散装水泥工作地区不平衡,中小水泥企业发散率不高,广大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还很低,预拌砂浆推广工作刚刚起步,全省水泥散装化水平与发达国家平均80%左右的水平有很大差距。因此,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全省发展散装水泥“三个领先”的目标。
二、突出重点,明确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依法推进发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1997﹞8号函、《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以及省政府158号令,结合发散新形势,尽快修订出台新政府令,积极做好发散条例制定的前期调研工作,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率先出台相关规章。要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制定和完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全省专项资金管理。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中消耗工业固体废弃物,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给予政策鼓励与支持。
(二)加快农村散装水泥发展。广大农村是发展散装水泥的重要市场,也是实现水泥散装化进程的难点。要加快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建设,为农户建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使用散装水泥提供方便;继续抓好散装水泥达标县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和验收办法,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水平。到2010年,苏南地区所有县(市、区)全部达标,苏中地区2/3的县(市、区)达标,苏北地区1/2的县(市、区)达标。
(三)加快城市“禁现”步伐。加大城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禁现”考核验收标准,引导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的有序竞争。到“十一五”末,苏南2/3的县城区、苏中1/2的县城区、苏北1/3的县城区实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同时要积极创造条件,将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向乡镇延伸,建制镇镇区和农村集中建房区域的建设项目使用预拌混凝土。
(四)加快预拌砂浆推广应用。使用预拌砂浆是绿色文明施工的重要体现,要尽快研究制定全省预拌砂浆生产、使用的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发展,保证预拌砂浆产品质量和市场供应,确保列入国家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城市如期达标,同时排定我省其他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时间表,到“十一五”末,苏南各市主城区要基本实现禁止现场搅拌砂浆,苏中、苏北各市主城区的重点工程全面使用预拌砂浆。
(五)加快提高散装水泥技术装备水平。要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导向和杠杆调节作用,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散装设施装备建设,提高综合配套能力。全面推广准确计量、清洁生产、机械化自动化的先进实用技术装备,防止二次污染,同时大力开发适应农村用散需求的设施设备;规范日常管理,完善散装水泥信息管理与使用网络。
三、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工作
各地要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特别是要在乡镇一级建立农村发散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支持配合,积极支持散装水泥发展;散装水泥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牵头责任,主动协调相关工作,指导和推进当地散装水泥发展,要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加大考核和监督检查力度。
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对于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和推进生态省建设的重要意义,对违反有关规定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的行为进行曝光和查处,在全社会形成“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