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市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今年市职称工作会议的部署,为做好二00七年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建筑施工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仍参照南京市宁职字(2003)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内容请登录南京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网www.njzz.gov.cn网站查寻)。建设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苏职称〔2003〕2号文规定执行。
二、报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律用新表),中级一式两份,高级一式三份(如打印必须制作为16K纸张模式)。
(二)申报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单位盖章)。
(三)破格人员需填写《破格晋升人员情况表》一式两份,并提供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四)第一分册材料装订顺序。
1、专业技术人员任期考核表(正常晋升人员任期考核“合格”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无异”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效合格证书(今年57年以前出生的也要参加考试)。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书复印件。
6、获各类奖励证书复印件(属集体奖励证书的应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注明其申报人所担任的职务及所起的作用)。
7、现职称评审表原件。
(五)第二分册材料的装订顺序。
1、反映主要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学术报告、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图纸以及与成果相对应的公开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等)。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论文、专(编)著(中级两篇以上,高级三篇以上;如破格,所提交的论文应在相应的省〈申报高级〉、市〈申报中级〉级以上刊物发表)。
三、对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
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职称办有关文件的规定,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报送准备工作,学历、资历、计算机等要符合市有关文件的规定,材料书写要清晰、工整、申报手续要完备齐全,材料装订要规范。各单位要严格审查把关,报送的材料要与原件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凡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2、工作总结要能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可分为五个部分:一是个人简历;二是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三是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四是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列出主要的);五是申报理由。
3、破格晋升的人员要对照宁职改办(1992)7号文,逐条写出破格晋升的理由,并附上具体的破格晋升条件及材料。
4、评审表中“单位意见”栏,所在单位要详细写出申报者的主要业绩,全面地反映申报对象的工作成绩、能力、技术水平、业务素质、论文论著、单位结论意见、申报何种专业技术资格。对破格晋升者要写明破格申报,并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专业要力求准确,报送材料要与申报专业相一致。
6、报送评审材料由各单位连同《南京市建筑施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名册》(报软盘)一份,统一报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办公室。
四、报送材料时间
今年根据市里统一安排,报送材料时间从5月份开始至6月30日截止。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单位抓紧做好材料报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期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地点:解放路44号南楼303室,联系电话:025-84609671,联系人:李莉、吴翼)
五、2006年市建筑施工工程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分专业评委会评审,评审费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的精神执行(高级500元/人,中级300元/人),在报送评审材料时一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