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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谨慎使用浆料类外墙保温材料(保温砂浆)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11-14  来源:中国混凝土网转自漳州建设信息网  作者:中国混凝土网
核心提示: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谨慎使用浆料类外墙保温材料(保温砂浆)的通知

闽建科[2006]3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

    目前,建筑外墙浆料类保温产品市场比较混乱、质量参差不齐,有些产品保温性能差,有的工程进场材料不认真查验技术文件,不作复验,盲目使用;有的工程保温层施工厚度不足、存在偷工减料的现象;有的工程施工不规范,随意操作,没有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分层、分遍施工等,造成保温层开裂和达不到保温效果等诸多质量问题。为确保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加强浆料类保温材料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应用的质量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我省《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J13-82-2006)和《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13-83-2006)的主导系统是墙体自保温体系和板状类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各地应谨慎使用浆料类外墙外保温系统。

二、对于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各单位在使用时,其产品性能、设计、施工和验收等技术条件应严格按行业标准《胶粉聚苯颗粒外墙外保温系统》(JG158-2004)和《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要求执行,认真查验由生产厂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有效期内耐侯性检验报告,采用面砖作饰面层的项目生产厂商还应提供抗震试验报告,并按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验,保温浆料施工前应制作同条件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抗压强度、软化系数和凝结时间,否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对于国家和地方暂无应用技术标准的其它类不在本通知禁止使用范围的外墙外保温浆料类砂浆,原则上不宜在工程中使用;确实需要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经设区市建设局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并形成相应的专项设计、施工和验收技术文件后,方可试点使用。


    禁止水泥聚苯颗粒砂浆(聚苯颗粒与水泥混合成型,禁止原因:国家和地方没有标准、产品保温性能和粘结性能差)和以膨胀珍珠岩、海泡石、有机硅复合的墙体保温浆料(禁止原因:国家和地方没有标准、热工性能差、手工湿作业、不易控制质量)作为建筑外墙保温隔热材料使用。

三、采用浆料类产品作为外墙外保温的工程项目,设计时应严格控制在该系统的适用范围之内,保温层设计厚度不宜超过30㎜,导热系数不应大于0.06w/m.k,干密度应控制在180-250kg/m3范围内。当保温层设计厚度超过30㎜时,不得采用浆料类外墙外保温系统,应改用其他保温体系。

四、保温浆料层只能作为保温浆料系统中的保温层使用,不得作为墙体基层的砂浆找平层和保温系统的抗裂层使用,保温层厚度要均匀,不允许负偏差,防止产生热桥,降低节能效果。

五、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应严格按国家或地方标准和下列有关要求施工:

1、施工前应制定专项的施工技术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施工。施工现场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以保证节能效果。对于从未做过的施工工艺,或者其他单位虽已做过但是本施工单位尚未做过的施工工艺,应进行“预演”并进行评价,需要时应调整配合比等参数再次演练,直至达到要求。提倡专业化施工。

2、保温层施工前,应对基层的质量进行验收。胶粉聚苯颗粒保温浆料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基层表面应清洁,无油污和脱模剂等妨碍的附着物,空鼓、疏松部位应剔除。

3、浆料保温层应分层施工,浆料保温层与基层和面层之间以及层和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胶粉EPS颗粒保温浆料施工时,每遍厚度不宜超过15mm、间隔时间应大于24h,第一遍抹灰应压实、最后一遍用大杆搓平。

4、同层保温浆料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施工方案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在施工时应在抹面层施工前控制封闭在保温浆料层内的实际含水率,以确保保温效果。

5、浆料外墙保温系统除面层外应逐层进行隐蔽验收,随做随验,并应有详细的文字和图片反映,主要包括:1)基层、保温层、抹面层、饰面层的构造做法及其表面处理;2)保温层厚度、垂直度和尺寸偏差;3)建筑的抗震缝、伸缩缝、沉降缝的保温构造节点做法;4)墙体热桥部位如:挑出附墙柱、女儿墙、外墙装饰线及缺陷部位如穿墙套管、孔洞脚手眼的保温、隔断修补措施;5)增强网的铺设、搭接方法。

六、验收管理:

1、现场检查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负偏差。

2、各节能分项工程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应齐全。

3、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时,查验建设单位递交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报告中,是否注明建筑节能的实施内容。

七、浆料类产品的保温系统供应商最终要对保温系统材料负责,生产厂家要向系统所用的工程出具25年质量保证书,并实行质量担保。 

二○○六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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