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材办2006年安排的工作目标,散装水泥管理室在各级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团结进取,努力拼搏,较好地按时间进度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
一、2006年工作进展情况
(一)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006年1-9月份,本市水泥生产企业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796.8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加110.64万吨,散装水泥率达到87%,量率指标再创历史新高。预拌混凝土及使用材料质量稳定,供应量稳步增长;预拌砂浆平衡起步,发展态势良好;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各项科研技改工作成效显著。
(二)预拌砂浆工作进展情况
1、会同市环保局将四环以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纳入了《北京市第十二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并以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委联合发文形式下发了京建材223号《关于在本市建设工程中推行使用预拌砂浆的通知,落实通告要求。
2、组织开展了《普通干混砂浆工业化生产及应用技术研究》, 通过科研降低了干混砂浆成本,解决推广中的经济瓶颈问题。
3、制做了干拌砂浆系列宣传片、散装水泥宣传画册、干拌砂浆宣传手册,在市建委各办事窗口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发放。
4、对中心城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区县建委进行了预拌砂浆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下发了统一编制的《干拌砂浆技术与应用》培训教材,截止目前共开展了九期培训班。
5、在国家体育中心和水立方奥运工程中开展干拌砂浆应用示范项目。工程正在施工之中,项目结束后将总结施工经验、进行综合造价分析,并在全市推广。
6、经与造价处协调,在对上海和本市造价信息进行调研的基础上,7月份发布了预拌砂浆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指导价格,并将于2006年底出台预拌砂浆概预算定额。
7、组织本市有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委托华北标办编制了《干混砂浆施工图集》,已于8月份正式发布实施。
8、对预拌砂浆普通砂浆产品实施了备案管理。目前已有六家企业备案,供应能力约200万吨。
9、参加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干混砂浆流动罐标准》编制工作,《标准》已经过专家审定。
10、召开委有关处室干拌砂浆推广应用协调会议 ,共商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针对预拌砂浆立法、招投标、联合执法等工作提出了可行的方案,为明年加强管理和综合执法奠定了基础。
(三)砂石工作开展情况
1、积极配合市国土局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
2、加强了与三河、涿州有关部门的沟通,疏通外埠砂石供应渠道。
3、召开砂石备案企业工作会,部署市建委整治非法开采砂石工作。
4、开展对混凝土搅拌站砂石等原材料采购使用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砂石采购渠道、有关资质、砂石供应质量合格证执行情况,安排检测机构现场抽取砂石、粉煤灰、水泥、矿粉样品检验。
5、加强整治砂石基础数据的搜集工作。为此,同本市几家检测机构分别对本市、三河、涿州地区砂石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真实掌握砂石质量状况。布置砂石企业填报砂石备案企业基础情况调查表。
6、积极追踪监督利用人工砂石、矿物掺合料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的研究,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基础工作。
(四)科研技改项目进展情况
1、对2003年度以前的科研技改项目进行了追踪和验收。强联水泥公司和城建亚东搅拌站已通过项目验收,另有六家企业技改项目也将陆续进行验收,保证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并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2、对2005年度的六个科研技改项目进行了及时跟踪
项目名称 进 度
普通干混砂浆工业化生产及应用技术研究 2006年底完成
人工砂石、矿物掺和料配制高性能混凝土的研究 2007年底完成
北京市“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 2006年11月完成
北京市散装水泥发展经济政策研究 2006年12月完成
散装干混砂浆流动罐标准 已报批
预拌砂浆应用示范工程 2007年上半年完成
(五)专项资金返退情况
2006年1-9月共受理544项返退申请,申请返退资金1150.72万元,拟返退资金892.2万元,返退金额比例为。其中市区273项],申请返退资金847.31万元,拟返退资金640.97万元,返退金额比例为]。区县271项,申请返退资金303.4万元,拟返退资金251.22万元,返退金额比例为82.8%。
二、四季度开展的主要工作
1、组织专家对《北京市“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北京市散装水泥发展经济政策研究》进行论证;
2、开展2007年底科研技改项目、试点示范项目的征集和专家评审工作;
3、对以前年度项目进行验收;
4、召开干拌砂浆生产企业和使用单位协调会议;
5、开展新城建设中散装水泥推广应用专题调研工作;
三、2007年工作思路
1、有计划、分步骤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十一五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目标。
2、培育散装水泥新的增长点,重点探讨新城建设中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从使用环节入手,提高散装水泥使用率。
3、推动2006年度科研项目成果转换工作。扩大低成本预拌砂浆推广应用范围,在试点工程中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力量 。
4、继续抓好预拌砂浆试点、示范工作,以点带面,带动全市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工作。在郊区县重点抓好干拌砂浆试点工作,在中心城区抓好湿砂浆示范工程项目。
5、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夯实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基础工作,出台预拌砂浆概预算定额,将使用预砂浆的规定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
6、组织开展预拌砂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将市政府第十二阶段大气污染措施通告中“四环以内新开工工程中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