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二、《武汉市建筑工程材料、安全防护用品及施工机械设备供应备案管理暂行规定》(武建建管字[2001]124号)
工作程序:
一、申请,提交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
(二)营销、代理商的代理证明;
(三)商标注册证;
(四)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五)质量保证体系有关资料;
(六)生产许可证明;
(七)经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3个月内产品质量抽样检测报告;
(八)产品标准(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
(九)产品使用说明书、保管与使用要求;
(十)生产工艺流程说明和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清单
(十一)武汉市售后服务体系文件,外地生产企业需提供武汉常设机构人员,职责的文件以及市内办公地点与仓库租借的有关资料;
(十二)武汉市用户使用意见及其他需要补充的资料。
二、签收资料,出具资料签收回执。
三、受理、审核资料。
审核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发证。
符合备案条件的,发放《武汉市建筑工程材料产品供应备案证》;不符合备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五、公告。
备案结果在报纸、网站上公告。
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以内。
责任部门: 武汉市商品混凝土管理站质量监督科
责任岗位: 商品混凝土使用材料备案管理员
办事地点: 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3楼
联系电话: 85767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