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证书(预拌商品混凝土)后新增设混凝土搅拌站申办核查;适用于对混凝土搅拌站准用证日常监督考评;适用于混凝土搅拌站的年终考评。
考评以搅拌站为单位,同一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有多个生产基地的,应同时进行考评。
二、考评方法和要求
1.已取得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新增设混凝土搅拌站考评在准用申请前进行。考评按《考评办法》中“一、生产条件和管理制度”的项目进行,其中任意一项达不到要求,即考评不合格。
2.混凝土搅拌站的准用证日常监督考评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考评办法》中带“*”号项目为日常监督考评的主要监督项目,考评采取否决项和计分制相结合的方式,有否决项或达不到主要监督项目所规定分数总和的70%,准用证日常监督考评不合格。对两次考评不合格的企业,按有关规定处理。考评结果记载企业诚信手册中,作年终考评时的评定依据。
3.混凝土搅拌站的年终考评每年一次。考评采用否决项和计分制相结合的方式,总计分由考评分、加分和扣分三个部分组成。
考评分:满分为100分,从设备和设施、试验和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记录、混凝土质量等四个方面进行考评。
加分:主要鼓励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和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以及在技术质量创新、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成绩。
扣分:主要对违反有关规定,在技术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比较严重的企业给予扣分。凡项目前加“*”扣分时需加倍,加倍扣分时可出现负分;凡无“*”的项目,分数扣完为止。年终考评总分由考评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累计所得,从高分到低分评出优胜企业、表扬企业和未位企业若干名。对存在违规问题的企业给予通报批评。
考评期内发生有否决项或考评办法内所列7种情况的搅拌站,当年不得评为优胜企业或表扬企业。
考评结果在媒体上予以公告。
上海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质量管理考评(暂行)办法
项 目 |
考 评 标 准 |
考 评 办 法 |
标准分 | |
一人员和规章制度 |
企业负责人 |
三年以上经历 |
不达标准 不合格 |
否决项 |
技术负责人 |
二年以上经历,且中级职称 |
不达标准 不合格 |
否决项 | |
技术和管理 |
8 人以上,工程类5 人以上(中级≥2 ) |
不达标准 不合格 |
否决项 | |
管理制度和 |
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岗位人员和责任人,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 |
基本管理制度: 各级岗位责任制、质量管理、原材料进货验收、仪器设备管理检定(校准. 测试)及维修保养、试验室管理 ( 包括原始记录) 、混凝土出厂、事故分析报告、报表上报制度 |
否决项 | |
生产设备 |
1 台30 立方米/ 小时以上拌搅系统,混凝土运输车不少于5 辆,辅送泵不少于1 台 |
不达标准 不合格 |
否决项 | |
应有污水、粉尘处理设施 |
不符要求 不合格 |
否决项 | ||
试验能力 |
有相应的试验室检测能力证书 |
不符要求 不合格 |
否决项 | |
二设备和设施 |
搅拌机 |
设备保养维修有计划,记录完整 |
设备保养和维修 无计划、无记录 扣4 分 记录不齐全发现一处 扣2 分 |
4 |
计量 配料系统 |
电脑配料,能逐盘记录实际计量情况,且能保存3 个月以上 |
缺一个月 扣2 分 |
6 | |
* 计量检定 |
检定(校准、测试)周期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 |
缺一份 扣2 分 |
6 | |
搅拌 |
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运行可靠,无明显锈蚀和沾污,设备和控制室清洁 |
发现一处 扣1 分 |
3 | |
拌车和泵车 |
做好维护和保养工作,并有记录; 运行可靠、安全、无明显锈蚀和沾污、标志清晰(包括租赁) |
记录不齐全 扣2 分 发现一辆 扣2 分 |
4 | |
三试验和环境 |
* 试验人员 |
人员按试验室能力认可要求配备 |
不符要求 不合格 |
否决项 |
试验人员应有本单位上岗证 |
缺一张或非本单位的上岗证 扣3 分 |
6 | ||
试验设备 |
试验设备齐全维护良好 |
发现一处 扣1 分 |
6 | |
有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 |
发现无效或缺少一张 扣2 分 | |||
试验室环境 |
布置合理,环境整洁 |
不符要求 扣1 分 |
3 | |
* 试块 |
试验室温湿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有记录,试件存放有序,试块标识应符合有关规定 |
温湿度不符合、记录不齐全 试块存放、标识不符合规定 |
8 | |
四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和记录 |
* 技术标准 |
应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 |
未执行一项技术标准、 |
8 |
生产、原材料进料台帐 |
应建立《生产台帐》,《进料台帐》,正确、及时记录生产、原材料进料情况 |
抽查台帐 |
6 | |
* 原材料 |
应有生产单位的原材料准用证 |
发 现 无 证 |
否决项 | |
* 原材料 |
应有生产单位按批提供 |
缺一批原材料 |
8 | |
* 原材料 |
应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复试检验, |
未复试 |
否决项 | |
*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通知单 |
应按有关标准要求,对企业生产的各种混凝土进行配合比设计、签发配合比通知单和调整单,并有存档记录 |
未按标准要求进行配合比设计, 签发配合比通知单 未按标准要求签发调整单
|
8 | |
计量复零设定和抽检、记录 |
班前做好计量复零, 并有记录, 搅拌前按配合比通知单要求设定计量值,质量部门每工作班不少于1 次进行计量误差抽检,并有记录 |
未按配合比通知单要求设定计量值,发现一次 扣2 分 未做计量复零、计量误差未抽检、无记录的,发现一次 扣2 分 |
6 | |
原材料存放和储仓 |
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存放、标志清晰、不混放(堆),做好储仓维护和保养,无锈蚀和沾污 |
不符合要求, |
6 | |
环境保护与卫生 |
三废不外流,并有有效的废水、噪声、粉尘检测报告;厂区、道路和堆场应排水畅通,无积水,无扬尘 |
三废有外流或缺一份检测报告、沉淀池未及时清除、有积水、扬尘 |
6 | |
五混凝土质量 |
* 混凝土质量 |
应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并有记录 |
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合格 |
否决项 |
记录不齐全或不规范修改 |
6 | |||
* 混凝土强度 |
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
不符合标准要求, |
否决项 | |
* 混凝土 |
混凝土抽查结果应符合 |
抽查达不到设计要求 |
否决项 | |
六加分 |
荣誉 |
获区级以上荣誉或表扬, |
国家级5 分, |
/ |
技术创新 |
技术创新、新技术研发等, |
国家级5 分, |
/ | |
技术质量 |
技术质量管理方面有特色, |
国家级5 分, |
/ | |
环境保护 |
环境保护方面有特色 |
三废再利用加3 分 |
/ | |
年产量 |
列全市前1~5 名 |
加3 分 |
/ | |
七扣分 |
整改 |
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单的 |
整改每次扣5 分 |
/ |
报表上报 |
有关报表未及时上报 |
每次扣2 分 |
/ | |
交易量 |
进场交易 |
每下降5% (≤) 扣2 分 |
/ | |
考评期内发生下列情况的企业,当年不得评为优胜企业或表扬企业 | ||||
1 |
超过规定范围生产经营,或擅自委托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预拌商品混凝土 | |||
2 |
使用无《准用证》的原材料 | |||
3 |
因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隐瞒质量事故,未上报 | |||
4 |
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环保事故 | |||
5 |
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 |||
6 |
生产任务不足,预拌商品混凝土产量达不到全市平均产量70% | |||
7 |
有投诉,经调查属实的 |